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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司法局洛王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9 10:32:00    

岳阳晚报6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易佳齐 通讯员 任灿煌)近日,在岳阳楼区司法局洛王司法所内,农民工柳某握着调解员的手,不住地道谢。一场涉及28名农民工因工时记录丢失而僵持不下的劳务纠纷,在该所调解员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事情源于今年5月。柳某等28名农民工受雇于某建设工程公司,作为临时工参与项目施工。他们的工作模式是按需、按日到指定工地打卡上工,并进行每日上工签字记录。该记录由公司的管理人员负责,薪酬发放标准也以签字记录为依据。

当项目顺利竣工,农民工们向公司索要应得的劳动报酬时,却遭遇了障碍。

因公司管理人员的失误,导致部分工作日未留存上工记录。双方就薪酬发放数额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未果,该公司主动向洛王司法所申请调解介入。

接到调解申请后,洛王司法所立即指派调解员介入此案,调解员兵分两路,分别与农民工代表和公司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

“确实是我们管理上的疏忽,造成了记录丢失。但没有工时记录,我们也确实无法核实和操作。”公司负责人坦承了他们的问题,但也表达了解决问题的意愿。

掌握情况后,该所迅速组织了一场调解会。

调解员一方面积极安抚农民工们的焦虑情绪,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帮助他们梳理、收集能够证明实际工作的“痕迹”证据。“手机里有没有当时在工地的照片、视频,工友之间或者跟工头、管理人员有没有关于工作安排、上工情况的微信聊天记录?还有能互相证明工时的工友证言,都可以提供出来。”

“这些农民工很多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年幼的孩子等着学费和生活费。”调解员也向公司负责人展开了情理法的沟通,并向公司方详细宣讲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核心条款,明确指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即使记录遗失,也不能成为拒付的正当理由,企业有义务采取其他方式核实工时。

随后,双方开始依据农民工们提供的辅助证据,对每一名农民工的实际上工天数进行逐一核对确认。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与核实,最终双方代表对用工时长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公司于当晚将拖欠的所有农民工薪酬一次性全额结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