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
将调整云南省生育津贴拨付方式,
在今年7月底前,
实现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
云南省医保中心待遇审核部部长 槐芳:“以前生育津贴是发放到单位,再由单位发放至个人。现在我们直接发放到个人,大大缩短了申领的时间,从申请到领取,缩短至十个工作日内。”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且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医保部门通过短信、结算单第一时间提醒参保人可申请生育津贴。

云南省医保中心待遇审核部部长 槐芳:“已经在医疗机构端直接结算的,结算后我们会有相应的短信,提醒她去申请生育津贴,包括在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下面,也会有相应的温馨提示,实现服务找人。”

参保人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等线上渠道申请生育津贴。

云南省医保中心待遇审核部部长 槐芳:“申请生育津贴的时候要准确填写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后期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就会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参保人还可线下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或委托参保单位办理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信息。此外,因系统故障、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等不能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通过单位或个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步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支付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
记者:方圆 郑雪飞
编辑:张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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