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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藏蓝色”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6 16:03:00    

为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的满足感和获得感,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立足岗位,发挥优势,将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能发挥到法院工作的全流程和各领域,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添上一抹“藏蓝”底色。

立案+警察 协助送达

提升效率让群众少等待

司法警察大队主动发力,配合立案庭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发挥人民警察的职责,了解当事人关切,查找矛盾症结,释法明理。同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协助法官助理解决送达难题,在送达过程中力争解决人民群众的纠纷,减轻诉累。对于未能化解的纠纷,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后讲解立案方式,释明立案事由,以便当事人成功立案,提高立案效率。

执行+警察 强化执行

提升力量助群众早回款

司法警察大队与执行局各办案组逐一对接,打造执行法官+司法警察的工作模式,抓末端、治已病。执行立案之前由司法警察配合执行法官助理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在和解过程中进行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理解判决、履行判决,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减轻当事人的执行负担,提升执行效率。对于未能达成执前和解、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司法警察立足岗位职能,协助执行法官采取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当事人的认同感、满足感和获得感。

沟通+警察畅通渠道

提升温度助群众解心结

司法警察大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在当事人进入法院后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主动向其询问来院办理的事项及想要联系的办案人员,帮助当事人与办案人员取得沟通,做好群众的“身边人”。

伊通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坚决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司法服务为人民,以人民警察之姿助力群众排忧解难,以“藏蓝”底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办好实事。


通讯员:周智慧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