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迎来重要更新,新增的职业性腕管综合征(OCTS)引发全网聚焦。当“鼠标手”成为打工人的集体共鸣,一个关键问题浮出水面:日常使用鼠标引发的腕部不适,究竟能否被认定为职业病?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胡世杰明确指出,“鼠标手”本质是腕管综合征(CTS)的通俗称谓,但通常语义上,更多指长期操作电子设备引发的腕部问题,强调其与现代办公行为的关联性,属于工作相关疾病,却并非法定职业病。

制造业工人的“专属”病种
新纳入的职业性腕管综合征,其定义具有严格限定。胡世杰介绍,在人群上有界定,仅适用于制造业工人 ,同时作业也特定,需长期从事手及腕部高强度重复或用力作业 。另外,症状需符合腕管综合征典型临床表现。比如船舶制造、电子设备组装、家具生产及汽车制造等行业的装配工、搬运工,因持续进行腕部重复动作或承重操作,成为OCTS的高风险人群。

确诊OCTS需具备5个条件
依据新国标GBZ 336—2025,职工确诊需同时满足五大条件:
1.严苛的职业史:从事腕部重复/用力作业满3年以上,且症状出现在工作侧手腕。休假超30天需重新计算时长,离岗后30天内未发病则不再符合。
2.典型症状:拇指、食指、中指及部分无名指区域出现麻木、刺痛或无力笨拙。
3.医学证据:肌电图或腕部超声显示神经受压异常。
4.职业关联:结合健康监护与现场卫生调查综合判断。
5.排除他因:需排除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其他致病因素。

破除四大常见认知误区
针对公众困惑,新标准实际上已经给出清晰界定,但是大众常常却存在以下误区。胡世杰特别进行了详细解释。
误区一:“医生诊断CTS就算职业病”
真相:非制造业工人或非特定作业引发的CTS,不属法定职业病范畴。
误区二:“打字、用鼠标属于重复作业”
真相:国标定义的“重复作业”要求腕部动作幅度≥15°、频率≥4次/分钟且日均持续≥4小时——普通办公族通常不达标。
误区三:“常搬重物即符合用力作业”
真相:只有抓握工具或物品≥4公斤且日均作业≥4小时,才被认定为腕部用力作业。
误区四:“工龄满3年即符合要求”
真相:其间若因休假、病假等脱离相关作业超30天,职业史时间需重新计算。
“若制造业一线工人,长期从事达到一定强度频度的重复性或负重腕部操作,并出现典型神经压迫症状,请及时保存职业记录、医学检查报告等证据,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的申请。”胡世杰指出,新规实施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但普通办公族的“鼠标手”确诊职业病——目前仍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无法诊断。
文| 记者 张华图| 受访者提供